關于統一福建省工程機械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17/4/1 10:03:53 | 點擊數:次:2306
各市(縣、區)工程機械管理服務單位:
根據中國機電產品流通協會《關于在福建省開展工程機械行業服務工作的通知》(中機電協字[2016]8號)文件精神,福建省金輝機械管理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工程機械管理服務中心于2016年10月份開始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工程機械有償服務管理服務工作,為加強和規范服務收費的管理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
1、編發號牌。工程機械數據采集、錄入、管理、設備驗證、上門安裝號牌,設備檔案證(包括郵費),每輛(臺)收費880元。
2、技能培訓。叉車駕駛操作和保養技術,15天,每人1800元;裝載機、挖掘機(輪式或履帶式單項)駕駛操作和保養技術,30天,每人4000元;挖掘機(輪式或履帶式雙項)駕駛操作和保養技術,45天,每人6000元。
3、二手機交易。交易評估、登記、產權變更,每輛(臺)200元。
4、衛星定位。衛星定位設備、上門安裝服務及當年服務費,每輛(臺)680元,以后每年技術服務費200元。
二、堅持公平公開原則,嚴格按照收費標準收費。
1、所有的服務項目、服務內容、收費標準都應在管理服務場所上墻公示,公開接受群眾監督。
2、服務對象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。服務前服務單位工作人員應就服務項目、服務內容、收費標準告知服務對象。
3、管理服務必須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上,所有的服務項目必須是客戶自愿的,不能強迫或誤導。所有服務項目和服務價格均需經客戶同意確認,簽字后方可提供服務。
4、任何服務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。
三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,強化監督檢查措施
1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。各級管理服務單位要建立服務收費管理制度,
公開收費標準,嚴格按照收費標準收費,接受客戶監督。通過開通舉報電話、設立舉報信箱等辦法暢通聯系渠道,接受客戶的咨詢和投,及時查處理違規收費行為,有效制止亂收費行為,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。
2、強化監督檢查。各級管理服務單位要采取定期檢查或隨機抽查辦法,檢查本單位是否存在違規收費行為,一經發現要及時查處,退還多收金額,賠禮道歉,挽回名譽損失。并視其情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開除。
福建省工程機械管理服務中心
2016年12月8日